
(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要求者,方能参加复试。1.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工作预计在2018年4月底或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www.yz..cn/)有关通知。3.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课程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二)为方便考生联系住宿,我点提供校内或校外部分宾馆的联系方式,如需住宿,请自行联系。

(三)工作单位或户口在我区的其他非应届考生可选择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请考生注意,我校报考点所能容纳的考生有限,一旦达到考点上限,我校考点将不再接受非应届考生报考,请考生尽量提早网上报名、已网上报名的考生及早网上交费,不要等到报名结束前两天才集中报名或缴费。

(五)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要求,方能参加复试。1.复试在录取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相关通知。2.复试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对考生的思政素养、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科研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3.复试时间、地点:复试于2019年4月底至5月初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www.yz..cn/)有关通知。4.复试比例:

3.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和学校声誉,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如下:(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5838221、5833630,地址: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楼320室,邮政编码:541004(2)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电话:0773-5850252(3)广西师范大学监察处电话:0773-5843237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7、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仅提供目录即可);8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9)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仅提供目录即可);(10)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四门以上(含四门)所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的进修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提交近5年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11)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0)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四门以上(含四门)所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的进修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提交近5年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