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公开招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我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我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和备案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当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表或我校网站招生网页。
第六条 招生对象为广东省参加当地当年升中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准考证为准,惠州市外考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第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中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八条 有志报读我校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地当年升中考试,在中招报考志愿中填报我校,才可能在广东省中招平台被我校正式录取。
第九条 因为各种原因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参加我院招生补录。补录
多少取决于广东省中招平台正式录取考生的报到率,预计补录名额较少,建议考生好在中招志愿中填报我院。
第十条 正式录取是指我校根据当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通过广东省中招平台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细则如下:
报名结束后,学校招办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于8月1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学校招办网(http://zsw.hzhsp.edu.cn/)、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进行查询。

网上填报志愿流程:步骤一:点击“惠州市中考网上报考系统”页面左侧的“志愿填报”图标进入“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登陆”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密码”和“验证码”,并点击“登录”按钮进行志愿填报信息录入页面。步骤二:阅读考生须知,点击“确认”填写本人升中考试志愿信息,我校为第三批次招生,志愿填报代码如下:学校代码:;专业代码:001-护理;002-助产;003-农村医学;004-中医康复保健(中医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填报时间:5月23-26日打印志愿确认表时间:5月26-29日。咨询电话:0752-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2018年5月23日

第二十一条2018年5月31日前,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由中职学校统一将材料交到我校招生办,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1.2018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推荐表;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4.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文件规定的其他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中职录取名册复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

第七章补充说明本办法由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如有歧义,我校保留终解释权。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一款省中招平台投档后,出档到我校考生,录取时按各专业第一志愿排序,根据计划数初步确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按低录取分数线的高低确定专业排序(第一高分专业、第二高分专业、第三高分专业、……);第一高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按第一志愿录取而分数达到其第二志愿所在专业的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数据,并入其第二志愿所在专业排序;第二高分专业按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未被

第九条因为各种原因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参加我院招生补录。补录多少取决于广东省中招平台正式录取考生的报到率,预计补录名额较少,建议考生好在中招志愿中填报我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公开招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我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公开招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我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公开招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我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