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教学楼6楼),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由学院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元/生的标准统一收取复试费,同时出具复试通知单(准考证),学院于考生复试报到完成后将收取的复试费和名单送交学校财务处,并通知需要收费单据的考生可于复试结束后到财务处领取。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1初试时的准考证;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其能正常毕业)及成绩单;⑤考生工作单位开具的政审材料(应届生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

(2)跨专业录取和同等学历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必须列入培养计划,但只记成绩,不计学分。研究生院2018年9月12日

1、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院报到,学院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①初试时的准考证(遗失的报到时说明);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高校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学籍部门开具的预计在6月底前正常毕业的证明。和应届本科生,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委员会或高校开具的能在6月底前正常毕业的证明。④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

一、政审。拟录取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由考生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填写,并签字盖章,于5月25日之前寄送至吉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二、调档。拟录取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调档函》。考生下载该函后直接交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5月25日之前,将人事档案直接寄送至吉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不能调档的拟录取考生,请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可不调档,于5月25日前来完成定向培养相关手续。应届硕士毕业生暂不需调档,可由所在院系党党委(总支)开具《高校应届生暂缓调档证明》(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毕业后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档案移交。

三、如考生的政审材料、人事档案(或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不能如期寄送到我校,将不予录取。档案邮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16000联系电话:0743-8565122联系人:肖老师吉首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5月14日

2、外校应届生同时发放《调档函》和《高校应届生暂缓调档证明》。本人收到后请将《调档函》交给所在院系党(团)总支,先由党(团)总支出具《暂缓调档证明》,个人档案待毕业整理完毕后再邮寄本校。

4、已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考生(《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可不调档。如需签订,请在4月25日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非定向就业,需调取档案,毕业双向自主择业。档案邮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16000联系电话:0743-8563623联系人:肖老师吉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8年4月11日

3、本校应届生暂不需调档,可由所在院系党(团)总支开具《高校应届生暂缓调档证明》(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毕业后由学院学工办统一办理档案移交。

1、考生如需自己领取《调档函》,请在4月17日下午2:0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如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和委托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