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一)命题
我校教务处组织学院及校外专家,根据辽宁省关于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制定单独招生(高中起点)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
学院只安排英语考试,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素质测试四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合计满分400分。
2.考试地点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高中起点)考试地点请详见准考证。
3.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省教育厅、招考委文件另行在我校招生就业网站通知(网址为:http://zs.***)。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考试前2-3日登陆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我院按照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考委审核备案,在审核备案后我院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6、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