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招生对象:普通五年一贯制:符合我区中考报名条件并参加中考的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教育扶贫专项五年一贯制:符合我区中考报名条件并参加中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低保户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招委[2011]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学[2016]3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考试地点: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考试科目及分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考试科目及分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

招生科目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考试科目及分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