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考时,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 年8 月31 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 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在本专业领域工作满6 年;具有相当于副教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完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合格;近3 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 篇;
(四)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向我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我校不受理海外留学未毕业者报考。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除导师明确规定以外,不限制考生跨专业报考,但在报考前应征得所报考的导师同意;同等学力人员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一)基本要求: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1.《山西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由网报系统生成);2.两名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3.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4.能够证明自己业务及创新能力的相关材料:本人近5年在各级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发明专利证书、近3年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任务书(原件及复印件)等;5.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学位论文评议书和决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并在录取后博士新生报到前补交);7.硕士研究

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

5.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及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未达到《长春工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考核,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一、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学历/学位条件: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向我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可接受传真)。2019年夏季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可凭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证明报考,否则不能报考。(三)由两位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专家(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推荐。(四)除导师明确规定以外,不限制考生跨专业报考,但在报考前应征得所报考的导师同意。二、

(一)报考须知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1)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2)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2.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1)非定向: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是否转入我校由考生自行确定,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2)定向: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博士在读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3.同等学力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向我办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

2.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1)非定向: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是否转入我校由考生自行确定,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2)定向: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博士在读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三)报考时,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3.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在本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具有相当于副教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完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合格;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

三、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三)报考时,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3.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在本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具有相当于副教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完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合格;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