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含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及户口首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成绩(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6)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字)。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录取办法1.取得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农村自主选拔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个人特长、我校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但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将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单独录取的省份,获得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对未实行平行志愿

招生计划2014年计划招生100人,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我校将根据申请情况和考核结果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人数。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2014年我校主要在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的原中央苏区、部分特别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和福建、厦大对口支援地区(详见附件)的县级及以下中学开展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试点工作;考生应为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材料审核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按照全面考察、宁缺毋滥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对在规定时间内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2014年5月5日登录“厦门大学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录取办法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须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在本一批等其它和高校专项计划无关的批次和类别录取时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2.我校在有关省级招生部门投档给我校,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合格考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高校专项计划计划和专业按照考生高考

(7)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字)。友情提示:以上申请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位考生的材料须单独成册。请将《厦门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申请表》作为申请材料封面进行装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录取办法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须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在本一批等其它和高校专项计划无关的批次和类别录取时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2.我校在有关省级招生部门投档给我校,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合格考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高校专项计划的专业计划及考生投档分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位考生所需申请材料如下:(1)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3)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成绩(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位考生所需申请材料如下:(1)厦门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考生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加盖学校公章);(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3)户籍证明(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位考生所需申请材料如下:(1)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3)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含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及户口首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成绩(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5)高中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