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调剂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23日至4月30日,教育部继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网址:http://yz.)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有调剂意愿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调剂公告以及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申请和确认工作。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专业学位(音乐、舞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音乐、舞蹈)的部分研究方向接收调剂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沈阳音乐学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三、低分数要求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A类地区分数线,我院各科目低分数要求如下:政治36分外语36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总分335分

(一)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张建华季惠斌副组长:宋喜仁于彦张伯威赵德山吴厚兴成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于学友王海峰冯志莲冯子祥刘大军刘辉刘晖李哲李淑华张策张东盾陈璐庞渤杨立军杨园邵申弘吴家军柳文杰赵夺良赵美陶晓晖蒋雪丽下设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主任:冯子祥副主任:莫正刚工作人员:高颖陈汶

(二)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张建华季惠斌副组长:宋喜仁于彦张伯威赵德山吴厚兴成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冯子祥刘大军杜志学张栋邵宇石赵美赵桂君

(三)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张建华副组长:于彦成员:赵美邸振伟吴迪赵艳雯章丹武英杰曾嘉

五、招生计划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2018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5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50人。

(二)考生的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构成。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考试成绩(100分)=初试成绩总分×0.1+复试成绩×0.5

四、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及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电话:8938536089389416

(二)学院监督举报电话为024-83910311、024-23892833、024-86981076,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咨询联系人:冯子祥莫正刚电话:024-83910311传真:024-83951899邮箱:syyyxyyz@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网址:http://www..cn/info.aspx?DWid=53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终解释。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二)学院监督举报电话为024-83910311、024-23892833、024-86981076,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咨询联系人:冯子祥莫正刚电话:024-83910311、024-83951899传真:024-23924916邮箱:syyyxyyz@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网址:http://www..cn/info.aspx?DWid=53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终解释。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