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武汉市郊(蔡甸、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江夏)的新生,入学时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保卫部(处)办理落户手续。
(二)武汉市以外省、市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凭本人《录取通知书》与户口本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000号)。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与录取通知书一并交学校保卫部(处)办理落户口手续。
(三)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在2018年11月30日前上交材料的由学校保卫部(处)集中办理落户手续,超过时间需落户学校的学生由本人自行准备落户材料去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办理完成后将《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上交学校保卫部(处)集中保管。
(四)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上交户1口迁移材料同时索要户口迁移凭证,个人自行办理的在上交《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学校保卫部(处)后索要落户口凭证。
(五)非因特殊情况,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将户口迁出。
(六)保卫部(处)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27-84292680。

学生在户口方面有何政策?新生录取后,户籍关系转到学校所在地,农业户口的新生转为非农业户口,学生毕业后未找到工作单位,其户口关系转回原户口所在地,农业户口学生仍保留非农业户口。

4、户口办理:户口自愿转入学校的新生,于9月4日,持《入学报到单》、《入学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备好电子照片,前往保卫处户政科(常青校区1号教学楼110室)办理。户口不转入学校的,无需办理此项。

户口办理户口所在地规定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且须有身份证编号,不允许涂改。未办理身份证的新生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身份证编号,并在户口迁移证上予以登记。

新生办理入户手续的有关要求(户籍科咨询电话:027-)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对新生入户的有关要求,新生须配合学校办理以下入户手续:1.武汉市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2.外地新生迁移户口采取自愿原则,可迁入学校也可不迁入学校。3.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电子照片一张(以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30K以内的证件登记照)。新生报到时将以上材料交辅导

四户口办理凡考取我校的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武汉市郊蔡甸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江夏的新生入学时持本人居民户口簿与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保卫部处办理落户手续二武汉市以外省市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凭本人录取通知书与户口簿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000号入学时持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保卫部处办理落户手续三新生户口迁移集中落户仅限在新生入学当年进行入学当年10月30日前上交落户材料到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集中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落户材料的学生

2022年武汉商学院入学须知户口办理

2020年武汉商学院入学须知户口办理

户口办理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按下列程序办理: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武汉市郊(蔡甸、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江夏)的新生,入学时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保卫部(处)办理落户手续。(二)武汉市以外省、市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凭本人《录取通知书》与户口本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

6.到“户口迁移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1-6项在体育馆新生报到大厅办理)

户口办理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按下列程序办理: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武汉市郊(蔡甸、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江夏)的新生,入学时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保卫部(处)办理落户手续。(二)武汉市以外省、市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凭本人《录取通知书》与户口本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