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学院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科目与所报考专业有关联或相近成绩高的考生。
5.我院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份,根据模拟投档的情况和各省录取文件,投档比例设置为1:1,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符合招生政策规定,不予退档。山东省的投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6.美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按综合分投档录取,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7.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学校无任何自主加分政策。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专科,基本修业年限三年培养目标:本专业以食品营养学和食品检验技术为特色,培养能够从事营养调配、食品分析与检验、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目标。强调建立扎实的食品营养知识基础,掌握现代食品分析及检验技术、食品加工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等工作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就业方向:面向食品行业、农产品加工业,餐饮业等,毕业生可胜任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食品检验机构、

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专科,基本修业年限:三年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休闲服务基本职业技能、休闲活动管理与策划、休闲产品及设施运营、休闲市场营销、休闲企业经营管理等能力,能胜任文化休闲、旅游休闲等中高端休闲企业岗位的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主要就业去向为:旅行社、休闲会所、星际酒店、大型旅游景区等场所的服务与管理等工作。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

市场营销专业专科,基本修业年限:三年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本专业从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出发,注重全面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较好理论知识,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等全方位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类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以胜任力培养为目标,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既重视营销基础知识教育,又强化营销实际技能提高。专业拥有多个营销和管理类实验室和相关实习实训

2.微信查询①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②关注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办官方微信③点击右下角录取服务菜单中的录取查询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十二条2018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第十三条招生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中外合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中德合作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学制4年,采取“3+1”培养模式,前三学年主要进行德语语言强化、部分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的学习,第四学年按照有关规定,合格的学生到德国留学一年,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烟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