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3.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且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4.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5.年龄不超过45周岁。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三)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4)普通招考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拟录取排名方式: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文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均按专业报考。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文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均按专业报考。

(五)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3.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不含民营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限招中小学教师。4.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3)在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9)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0)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1)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0)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六)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3)在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4.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

8.网上报名完成后将报名费、报名材料寄送至相关学院。接收材料截止日期2018年12月4日(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邮寄通讯地址:邮寄通讯地址:(1)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学院、航天学院寄送到: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6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6(2)其他学院寄送到: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西路16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211106特别提示:外地考生如函寄,必须以挂号信或者EMS寄

4.报考材料清单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1)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3)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生证明或学生证。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不予承认;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

3.报考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1)定向就业考生:2018年10月18日前(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8年11月9日前(3)硕博连读考生:2018年11月16日前(4)普通招考考生:2019年1月13日前各类考生报考材料均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各类考生报考材料均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