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专业课笔试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或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中任一部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2.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3.体检不合格;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一)本工作方案。(二)复试考生名单。(三)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四)录取考生名单。(五)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会及时给予公开。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

(二)学校复试工作小组由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宣传部、保密办、保卫处和财务处组成,确保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宣传部负责舆情应对工作;保密办负责试卷保密工作;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财务处负责复试费用收取工作。

第十三条录取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形: (一)第一志愿专业考生,以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二)校内调剂的考生,以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三)外校调剂到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以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具体可分为四种情形:(一)第一志愿专业考生以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二)本校调剂到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以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第一志愿专业的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150=考试总成绩八、其他(三)本校调剂到学术型学位复试的考生,以调剂专业的“复试量化得分表”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四)外校调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以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专业课笔试(不含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复试成绩的构成及不予录取情形 复试成绩的构成: 1.复试成绩的分值满分为100分。 2.复试项目及项目分值见《复试量化得分表》 不予录取情形: 1.初试业务课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的构成及不予录取情形 复试成绩的构成: 1.复试成绩的分值满分为100分。 2.复试项目及项目分值见《复试量化得分表》 不予录取情形: 1.初试业务课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

(三)不予录取情形: 1.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专业笔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 6.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