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

2020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高校推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经生源高校公示无异议后可以报考。

2020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报考资格获得方式

2020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报名条件

2020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学校简介

2020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学校地址

2020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录取原则如下一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设定低投档线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二自荐考生如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

2022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2020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