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未录满的招生计划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录取。
4.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5.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有单独规定的省份,按照该省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即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7.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分别执行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8.对高考投档成绩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的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9.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答案来源于:2021年吉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联系电话:0431-84539100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各省录取分数(本科)吉林省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各省录取分数查询(本科)2019年吉林省分专业录取分数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各省录取分数查询(本科)2019年吉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

3部分专业备注内容未公示的省份我校软件工程计算机类外交学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备注中说明宜英语语种考生就读但山西考试院在其公布我校招生计划时将此备注删除对于因以上省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中未列明类内包含专业以及备注中关于专业的说明所可能引起的考生误解由其相应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6月22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吉林大学在部分省区招生专业说明

2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专业的说明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分设三个临床医学院招生因此在计划设置中每个专业的备注都有说明具体学院但宁夏教育考试院在其公布我校招生计划中将临床医学专业中的备注删除我校招生专业类名称及相关信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类名称及相关信息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二院白求恩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二院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一院白求恩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一院临床医学一院白求恩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一院临床医学二院白求恩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二院临床医学三院白求恩第三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三院少数民族预科班临床医学三院白求恩第三临床医学院少数

1江苏省招生专业的说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其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中部分专业类内所含的专业未予列全同时部分专业的备注中关于该专业的录取条件培养情况的一些具体说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也未列出我校招生专业类名称及相关信息江苏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类名称及相关信息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等3个专业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汉语言文学历史学人文科学试验班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考古学按类招含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考古学经济学类经济学院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类经济学等4个专业外交学宜英语语种考生就读外交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按类招含政治学与行

3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未录满的招生计划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录取4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5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有单独规定的省份按照该省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即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未录满专业

2022年吉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2年5月31日在招生网公布。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1年5月30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3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答案来源于2021年吉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3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未录满的招生计划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录取4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5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有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