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我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的高校,须在章程中明确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违规承诺,严禁虚假宣传。
(二)高校须于1月31日前,将招生章程报送邮箱xsc@***。未经审核不得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报名工作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

2021年山东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章程

四录取程序一高校要严格执行经我厅核准并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结合网上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录取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后拟录取名单应于3月21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工作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招生高校要通过招生简章等途径明确告知考生二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

一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一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经我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各高校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见附件三各高校要根据我厅审核的招生计划制定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须按不低于单独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退役军人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执行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

六监督管理一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流程加强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二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任务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招生高校的所有测试环节不得委托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不得要求考生参加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测评活动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

二报名工作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学校测试一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13日14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二测试工作由各高校分专业专业类组织实施各高校要按照既利于科学选才又利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线上或线下测试工作办法并通过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三高校要加强测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测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规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招生章程

五招生章程一高校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我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的高校须在章程中明确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违规承诺严禁虚假宣传二高校须于1月31日前将招生章程报送邮箱未经审核不得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