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计划 |
招生省份 |
招生科类 |
省统考类别 |
| 艺术与科技 |
12000 |
60 |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 |
艺术 (文理兼收) |
无省级统考 |
| 河南 |
艺术 (文理兼收) |
表演类 |
|||
| 吉林、陕西 |
艺术(文) |
无省级统考 |
招生计划数为指导性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校考考生人数酌情调整。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合格考生分布情况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计划编制时间及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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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统考)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时以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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