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拟录取为非定向的往届生档案须于6月20日前转至学院,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委培生、在职少骨生等定向生无须转档。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4.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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