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按学习形式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4)录取考生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022年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总成绩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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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化学42人,含化工学院35人;含能源研究院7人,不接受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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