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组成员对考生的以上四个方面分别进行评价,并给出评分和意见。评分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考核成绩以所有考核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准。
7、拟录取办法
(1)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分学科(含奖励计划)统一按照成绩排序,根据各学科招生名额依次录取。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
(3)学校(学院)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时间安排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办法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综合素质(满分30分)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考核内容。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内容主要包含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考核。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考核名单公示。学院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学校复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申报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核。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照申请资格和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准予进入下一轮考核选拔程序。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招生计划分配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工作程序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申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