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2)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①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和②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
(3)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1)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6.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0.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见附件1),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11.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12.个人陈述(见附件2),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13.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14.研究计划(见附件3),不少于5000字,包括研究问题、该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教师教育研究院对跨学科申请人不设加试。
4.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教师教育研究院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外语要求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报名条件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