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外语达到规定要求,并且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
2.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申请者综合考核总成绩(含: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按学术型博士、全日制工程博士和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分别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10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注:我院不进行递补录取,若后期学校对学院增加博士招生名额,我院将启动二次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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