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博士研究生学籍。同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2.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学校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3.申请材料寄送方式(只收邮政特快专递(EMS)):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大楼214房,邮编:510641,收件人:王老师、奉老师电话:020—22236031
4.咨询电话
电话:020—22236031(分机号:601(土木专业)/602(非土木专业))
联系人:王老师、奉老师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15日。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考核程序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其他材料:专家推荐信、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考生本人手写的自荐信等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及研究生证。已获得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工程类)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或雅思(IELTS)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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