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中心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2023年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格审查

2023年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选拔程序

2023年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2023年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提交申请材料

2023年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上报名和缴费

2023年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023年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

2023年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2022年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023年四川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