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我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违规承诺,严禁虚假宣传。
(二)高校须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招生章程报送邮箱xsc@shandong.cn。未经审核不得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监督管理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招生章程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录取程序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认真组织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要在2023年2月24日-25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考试工作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报名工作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