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及要求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基本条件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名单分别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