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考核(专业基础课考核)
初审通过但未达到学术科研水平条件的考生,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卷面总分为100分,按卷面实际成绩计入总分。专业基础课成绩在60分及以上进入复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本次申请终止。初审通过且科研成果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不用参加初试考核,可直接进入复试,按专业基础课85分计入总分,若免考人员申请参加初试考核,按卷面实际成绩计入总分。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如下:
报考研究方向 | 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 |
动力学与控制 | 《结构动力学》 |
固体力学 | 《弹性力学》 |
流体力学 | 《高等流体力学》 |
飞行器设计与推进技术 | 《高等流体力学》或《结构动力学》 |
空天信息技术 | 《计算机网络》或《高性能计算技术》 |
无人机系统与控制 | 《高等流体力学》或《线性系统理论》 |
射频芯片与信息安全 | 集成电路方向:《模拟电子线路》 信号处理方向:《数字图像处理》 |
微小卫星与微纳传感 | 《信号与系统》 |
2.复试考核
各研究所(中心)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学术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学术背景、培养潜力与学术综合素养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考核包含在面试中。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和报考科学博士的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在复试环节增加对工程应用环节的考核。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其他说明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等不予录取;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录取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复试考核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初试考核(专业基础课考核)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初试、复试考核办法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申请和材料审核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组织与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