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学术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学术背景、培养潜力与学术综合素养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考核包含在面试中。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和报考科学博士的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在复试环节增加对工程应用环节的考核。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其他说明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等不予录取;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录取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复试考核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初试考核(专业基础课考核)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初试、复试考核办法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申请和材料审核

2023年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组织与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