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杂费的实施内容:
全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
普通高中免除的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课本费(课本费指“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普通高中必修课教材和限定选修课教材”)。
(二)审核认定:
1.学生应于9月3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西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资助申请表》;
2.普通高中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后,学校免除相应学生的学杂费。
答案来源于:北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北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北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北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北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北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申请条件

北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国家助学金

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北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北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北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