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11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10 | - |
| 高职排名 | 358 | 68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117285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18 | 11335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定向专业 | 专科批 | 282 | 11596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8 | 61092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定向专业 | 专科批 | 413 | 4765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90 | 54892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4 | 11155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1 | 48287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3 | 98802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8 | 70940 | 180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类技术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12年的福州马高爱医院附设看护学校,是中国首批注册的护士学校之一,2005年由福建卫生学校和福州卫生学校合并组建。学校1954年开办药学和医学检验专业,是福建省最早的药学和医学检验人才培养基地;1986年在全省医药卫生院校中率先开设医学影像专业;是全国首批开设预防医学专业的4所高职院校之一。2021年6月,成功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计划(A类)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严格依照省物价局出台的各项收费文件(闽价费〔2006〕154号、闽价费〔2018〕190号等)收费。其中,医学美容技术(闽台合作)专业学费12000元/生·学年,体育保健专业学费6000元/生·学年,其余各专业学费6600元/生·学年;住宿费暂按870元/生·学年收取,到校后根据学生实际入住宿舍情况按相应住宿费标准收取(多退少补)。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1.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到生源地的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国家贴息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杂费先办理入学手续,注册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500元/年、2800元/年)、减交学费(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等补助。
3.投档分数超出本省高考本科线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当年学费全免。
4.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注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5.学院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安排。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1936年建校以来,培养了6万多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学院位于榨菜之乡——涪陵,占地3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24.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3亿元,馆藏图书56.1万册,教学用计算机2280台,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5920万元,有校内实训中心9个、实训室116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32个。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财经贸易系、生物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电子工程系、艺术与文化传播系等6个教学系,开办34个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2个、重庆市示范建设专业4个、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1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精品课程4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生7000余人。
学费:收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每学年每生6250元。
住宿费:收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其中:普通住宿8人间500元/学年;公寓住宿6人间1000元/学年;公寓住宿4人间1200元/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凡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不再受理其助学贷款申请。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在当地的县(市、区)教委贫困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学校对特困生实行困难资助,同时辅以勤工助学制度,以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