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贵州师范大学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60 | 361 |
| 校友会(综合) | 216 | 278 |
| 武书连 | 279 | 58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3 | 29334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93 | 29038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8 | 61078 | 367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378 | 117220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7 | 6023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7 | 6021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7 | 12222 | 479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83 | 40459 | 4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0 | 75917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9 | 18067 | 4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51 | 22446 | 463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24 | 28331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18 | 29636 | 463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08 | 31809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496 | 34354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490 | 35662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489 | 35882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487 | 36293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485 | 36706 | 463 | 物理必选 |
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建校之初,以王克仁、齐泮林、曾景、萧文灿、王佩芬、朱厚锟、尹炎武、李独清、李锐夫、杨宪益、姚奠中、夏元瑮、谢六逸、谭戒甫、向义、熊铭青、郝新吾、汤炳正、赵咸云、梁祖荫等为代表的一批知名学者来校任教。他们艰苦办学,传薪继火,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950年10月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10月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贵阳师范学院,1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接管学院;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2006年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与厦门大学结成对口支援关系;2013年7月正式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2016年与兰州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启双方深度合作与协同创新的新局面;2017年成为贵州目前唯一一所进入教育部/国家外专局“111计划”的高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艺术类、体育类见特殊专业录取要求):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
3、专业安排及退档:本科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4、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70%,口试成绩达80%;日语、俄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45%;旅游管理(3+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培养模式)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60%。
(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达70%。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5CM、女生身高达155CM。
(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80分。
(5)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方向不限)。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6)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产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7)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单考单招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20%);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可在各省高水平运动员栏目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类别专业志愿;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30%)。
(8)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各专项合格人数以及办学的需要,确定各专项招生计划数。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文体综合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按文体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18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方向不限)。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助〔2018〕27号),我校录取的贵州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开学报到时可享受“本科3830元/生年的标准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的资助政策。入学后提交申请材料,经教育厅和省扶贫办审核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办学特色闻名全国。学校始终秉承“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全国培养高素质职教师资的办学定位不动摇,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该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瞄准国家急需,不断丰富“双证书”内涵,“培养高等技术应用人才的一种新模式——‘本科+技师’”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还创立了“双导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新模式,获得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硕士研究生和“双证书”留学生硕士。学校的办学特色得到了用人单位和社会的高度评价,被社会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英语成绩达到50分(含50分)(江苏省考生须达到40分,含40分)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专业考试成绩适用于动画和艺术设计两个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不分文理科,不分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非江苏省考生: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2.5×50%+文化课成绩×50%
江苏省考生: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2.5×50%+(文化课成绩*750/440)×50%
注: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考试成绩将折合为满分750分(即专业考试成绩×2.5),再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政策照顾分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0名(含第5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10分(江苏省考生降低8分)参加录取;全国第51至100名(含第10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5分(江苏省考生降低4分)参加录取。
经济困难生群体一直是我校关注与关怀的重点人群。我校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助学与自强”、“助学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成才提供全方位服务。经过不断的努力和探索,已经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杂费、困难生补助等为辅助渠道”为主要内容的资助体系。
“勤”:学校每年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500多个,并发放岗位工资;
“补”: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免费提供早餐鸡蛋,午晚餐主食、菜品、营养汤等,受惠学生达学生总数的10%;对家庭遭遇突发变故,无力支付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特困基金补助;
“助”:设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二等2800元,三等2200元;
“贷”:指国家助学贷款,采取一次申请分年发放的形式,贷款额度为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学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
“减、免”:依据《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属于特殊困难户、孤儿、孤残的天津籍学生,免全部学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天津籍学生减免学费的50%;
“缓”:学校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入学时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生顺利入学,通过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学校承诺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