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65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86 | - |
| 高职排名 | 524 | 5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8 | 90294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7 | 33853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289 | 250583 | 266 |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于2007年3月16日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在宁古塔(现宁安市)两等小学附设的师范学堂。1990年以后,牡丹江师范学校、宁安师范学校、牡丹江幼儿师范学校三所学校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高等学府,是全国最早组建的三所幼儿师专之一。
学校升专14年来,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牡丹江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各项改革和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助学贷款: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奖助学金:符合我校奖助学金评选标准的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300元/生/年-4300元/生/年)。
助学贷款: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
应征入伍: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或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退役士兵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现面向浙江、福建、江西、安徽、甘肃五省招生1700人。
学院位于我国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并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师德好、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2011年我院教师科研课题成功立项教育部级、省级共28项;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在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检查中,对全省68所(本科29所、高职39所)高校中的21所进行抽查打分,我院以87分的成绩排名全省第三。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分别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勤工俭学等办法帮助其解决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