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历史类 | 汉语言文学 | 河北 | 本科批 | - | 518 | 26837 |
| 历史类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辽宁 | 本科批 | - | 529 | 14217 |
| 历史类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江苏 | 本科批 | - | 510 | 35054 |
| 综合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浙江 | 平行录取一段 | - | 564 | 82228 |
| 综合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山东 | 普通类一段 | - | 495 | 161659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甘肃 | 本科二批K段 | 500 | 482 | 12461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河北 | 本科批 | 529 | 528 | 25458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辽宁 | 本科批 | - | 537 | 12154 |
| 综合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 | 569 | 81063 |
| 综合 | 汉语言文学 | 山东 | 普通类一段 | - | 499 | 171956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湖南 | 本科二批 | - | 534 | -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甘肃 | 本科二批 | - | 500 | 12702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宁夏 | 本科二批 | - | 509 | 4361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河南 | 本科二批 | - | 515 | 36043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湖南 | 本科二批 | - | 529 | 27211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河北 | 本科二批 | - | 532 | 25909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辽宁 | 本科批 | - | 533 | 13094 |
| 综合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 | 564 | 86623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山东 | 本科批 | - | 523 | 37817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甘肃 | 本科二批 | - | 497 | 12894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宁夏 | 本科二批 | - | 512 | 4877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辽宁 | 本科批 | - | 515 | 14009 |
| 综合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 | 557 | 86627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湖南 | 本科二批 | - | 534 | 26358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 甘肃 | 本科二批 | - | 473 | 13451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宁夏 | 本科二批 | - | 500 | 4838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 辽宁 | 本科一批 | - | 482 | 15438 |
| 综合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 | 535 | 93726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湖南 | 本科二批 | - | 487 | 28303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甘肃 | 本科二批 | - | 470 | 14022 |
兰州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安宁区,风景秀丽、环境幽雅。现占地面积700.6亩,有三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5680万元,图书馆藏书63.8万册,电子图书15.3万册,各类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
学校近年来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379篇。出版各类学术专著77部,主编和参编各类教材184部。有166项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学校曾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甘肃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公民道德实践示范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及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八条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状况,并尽量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高的省(区、市)使用。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院校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在第一院校志愿报考考生满额情况下,按招生计划,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根据“成绩优先”的原则,对第一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文史科按照语文、综合、数学,理工科考生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对非第一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投档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一)音乐、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专业(器乐演奏方向)按照乐器种类招生,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所报考乐器的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考生报考乐器的专业统考成绩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课成绩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50%+文化课总分×50%(专业课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按照普通文理类专业招生,参加了甘肃省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统考面试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时执行甘肃省该专业分文理科单独划定的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课成绩和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各占50%综合排名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课成绩÷300×100×0.5,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依次排序确定。生源不足时,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方式同上。
(二)根据相关专业特点,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要求如下: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英语。
(三)为便于组织教学,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招生总数不低于本专业计划总数的30%;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形式予以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查询。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文科类3800元/生年、理科类4000元/生年、外语类4300元/生年、工科类4400元/生年、艺术类6500元/生年;校企合作专业根据甘肃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若甘肃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学校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评审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各类社会资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评定和发放各类困难补助、生活补贴,支持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11年共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助学金及生活补助 1285.5万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兰州城市学院河南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为515分(文科)。兰州城市学院河南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19汉语言文学(师范)文科本科二批普通类兰州城市学院河南汉语言文学(师范)招生计划20

兰州城市学院山东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为495分(综合)。兰州城市学院山东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汉语言文学(师范类)综合普通类一段普通类兰州城市学院山东汉语言文学(师范)招生计划

兰州城市学院浙江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为564分(综合)。兰州城市学院浙江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汉语言文学(师范)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兰州城市学院浙江汉语言文学(师范)招生计划

兰州城市学院江苏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为510分(历史类)。兰州城市学院江苏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兰州城市学院江苏汉语言文学(师范)招生计划2

兰州城市学院辽宁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为529分(历史类)。兰州城市学院辽宁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汉语言文学(师范类)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兰州城市学院辽宁汉语言文学(师范)招生计划

兰州城市学院河北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为518分(历史类)。兰州城市学院河北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汉语言文学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兰州城市学院河北汉语言文学(师范)招生计划2022专

1.分数线:汉语言文学(师范)为564;2.学费:汉语言文学(师范)为3800;兰州城市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及学费学校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学费兰州城市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综合普通类平行录取普通类

1.学费: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为3800;兰州城市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及学费学校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学费兰州城市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文科本科二批普通类四年3800

1.学费: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为3800;兰州城市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及学费学校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学费兰州城市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文科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四年3800

兰州城市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录取分数为河北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8,最低位次是26837、辽宁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9,最低位次是14217、江苏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0,最低位次是35054、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