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27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是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旗下的一所综合类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民办普通高校之一。
学院创建于1991年12月,建校时名为“四川天一开放函授进修学院”。1994年3月,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计[1994]44号文)批准为独立设置、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定名为“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当年秋季开始招生,成为全国首批(7所)、西南地区第一所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序列的民办高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并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第十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或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其他有关文件应该录取的学生。
第十一条 无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投档分及志愿相同时,以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进档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和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进档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和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十六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 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进档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和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性质:民办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综合类专科(高职)院校。四川有52所民办大学: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都锦城学院、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资阳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