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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产品艺术设计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3 05:05:34 解决时间:2022-08-0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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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音乐教育(幼教方向)(师范)浙江平行录取二段-491164225
综合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师范)浙江平行录取二段-494160893
综合应用英语浙江平行录取二段-485169335
综合体育教育(幼教方向)(师范)浙江平行录取二段-489166177
综合学前教育(师范)浙江平行录取一段-497157930
综合现代文秘浙江平行录取二段-469183773
综合新闻采编与制作(新媒体方向)浙江平行录取二段-481173715
二、产品艺术设计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类 产品艺术设计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产品设计方 法、工业设计工程基础、人机工程等基本知识,了解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国内外设计趋势, 具备产品设计表达、产品造型设计、模型制作、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能力,从事灯具设计、 钟表设计、眼镜设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康体娱乐产品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各类产品制造行业的产品设计与营销部门、贸易公司和专业产品设计机构,在 产品创新设计、模型样机设计制作、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产品策划、设计管理岗位群,从 事产品策划、产品设计调研、产品造型设计、产品结构设计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运用交互设计的基本知识,进行产品交互界面设计的能力;

3.具备熟练的产品设计手绘、模型制作及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的能力;

4.具备优秀的审美及熟练进行产品造型设计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专业英语知识,较强的市场和设计趋势洞察能力;

6.具备进行设计调查、用户研究等初步的设计前期分析能力;

7.具备正确运用产品设计方法、人机工程及材料和工艺知识进行产品改良与创新设计的 能力;

8.了解国内外最新设计流行趋势及相关的商业法律知识。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设计概论、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造型设计、人机工程学基础、工业设计工程基础、 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产品专题设计、现代设计史、设计商务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素描与色彩、设计构成、产品设计表现技法、模型制作等实训。

在各类产品制造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助理工业设计师助理商业美术设计师ICAD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D级)

助理CAD绘图师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美术设计与制作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产品设计工业设计

三、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72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现有杭州湾校区、环城校区等,占地面积500余亩,全日制学生3461人(含扩招)。 

学校办学历史深厚。1959年,学校成立,名为宁波市教师进修学校。1983年9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地、市两所教师进修学院合并,更名为宁波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2月,经国家教委批复同意,成立“宁波教育学院”。1993年,学校获得成人本科办学资格。2005年,学校取得全日制高职办学资格。2018年10月,杭州湾新校区启用。2019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我校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12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成立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建校60周年纪念大会隆重举行。

通讯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奖学金设置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奖学金评比条例

 

为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勤于实践、努力进取,不断提高品德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  评奖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学生(毕业学年只评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另订)。

第二条奖学金类别和名额

一、综合奖学金

类别

奖学金金额

获奖学生比例

一等奖学金

每人1200元

5%

二等奖学金

每人800元

10%

三等奖学金

每人400元

15%

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类别

奖学金金额

获奖学生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每人1200元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每人800元

5%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类别

奖学金金额

获奖学生比例

国家奖学金

每人8000元

按下达指标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5000元

按下达指标评选

第三条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条件(不包括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一、品德优良,一学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二、学习刻苦,勇于进取,成绩优良,一学年内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成绩无不及格;

三、体育达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良好。

第四条  各类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

一、综合奖学金

(一)一等奖学金

1.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班级前15%;

2.本学年单科成绩须在70以上;

3.同等条件下,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二)二等奖学金

1.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班级前25%;

2.同等条件下,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三)三等奖学金

1.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班级前40%;

2.同等条件下,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评选办法另订,具体参见《宁波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学生。符合在校期间获得综合一等奖学金一次以上,同等条件下,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优先。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评比办法见当年上级相关文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诚实守信、生活俭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名额不足的情况下可放宽至三等奖学金;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具体评比办法见当年上级相关文件)。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不能在同一学年内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五条评奖办法

一、各学院在每年9月初成立奖学金评比小组对上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比时间和办法参照《宁波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二、根据奖学金评奖条件,各班推荐,各学院评比小组审查,确定初评结果并公布,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复审,再送学生处审核,最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兼得者,奖学金按高一级发放。

第六条  评奖时间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各学院在下一学年开学后两周内确定初评名单送学生处。9月底确定获奖名单进行表彰。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于每年的5月底正式评定后表彰。

第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宁波教育学院奖学金评比条例》同时废止。

第八条  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加分政策

    学校没有其他加分政策,严格执行《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食堂
每校区一个食堂,食堂实行后勤化管理。
  中专 2022-08-0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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