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江师范学院 | 广西警察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76 | -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512 |
| 武书连 | 518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5 | 110029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7 | 26014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4 | 74685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4 | 16472 | 4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1 | 96253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9 | 140914 | 180 |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本科二批 | 384 | 108198 | 348 | |
| 2021 | 须参加学校专业测试且合格 | 专科批 | 187 | 207229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0 | 30806 | 41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6 | 59275 | 180 | |
| 2021 | 须参加学校专业测试且合格 | 专科批 | 211 | 130440 | 180 |
国标代码:10640 川内代号:5124
※四川省先进单位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四川省 “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单位
内江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所在地内江市位于成都、重庆中点,是川、渝、滇、黔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这里风景如画、人文荟萃,素有“大千故里、书画之乡”的美誉。
学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124号
联系电话:0832-2340613 2341097
传 真:0832-2341356
学校网址:www.njtc.edu.cn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二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加试口语,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三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
①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设计)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体育类
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折算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折算分=专业成绩*75%*40%+文化成绩*60%。
3、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该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类专业身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艺术类、体育类(除社会体育专业外)录取规则: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社会体育专业录取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文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原则上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米 。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68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米 。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是广西唯一培养高等公安人才的正规化公安学校,教学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校园宽敞,环境优美。
学校位于南宁市长湖路6号,有校本部、仙葫、北海三个学区,占地43.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11万平方米,运动场地2.96万平方米,绿化用地3.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02.04万元,拥有教学用计算机291台,语音实验室坐位170个。馆藏书刊24万册。学校有专门用于公安教育训练的刑事技术实验室、模拟实验室、安装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声像定位报靶系统的射击训练场等设施,建成了校园计算机网络和公安综合信息网络。
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南宁市长湖路6号(东葛路东段尽头往北 200米 );
学校网址:http://www.gagx.com.cn;
咨询电话:0771-5612367;
传真电话:0771-561012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我校公章后直接寄送考生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