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45 | 413 |
| 校友会(综合) | 340 | 307 |
| 武书连 | 363 | 69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4 | 79897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4 | 100462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1 | 175433 | 150 | |
| 2021 | 联合培养 | 本科二批 | 472 | 134800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4 | 16811 | 5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7 | 26014 | 474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3 | 68397 | 150 | |
| 2021 | 联合培养 | 本科二批 | 514 | 34944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1 | 82994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8 | 96232 | 430 | |
| 2021 | 男生 | 专科批 | 462 | 14558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2 | 23077 | 474 |
四川轻化工大学是一所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等九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五十余年本科、近二十年研究生教育历程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两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自贡市和宜宾市,拥有李白河、汇东、宜宾三个校区。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秀,连续两次获得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首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首批创新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中国酒业协会授牌与五粮液集团共建的“中国白酒学院”。
艺术、体育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学院名称:四川理工学院
校 址:四川省自贡市
层 次:四川省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学费标准执行
男女比例:不限
二、本、专科录取规则和程序
1、排序规则:
①文考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综合成绩投档的则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录取本、专科考生时原则上按120%调档。
3、录取程序:
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的先后,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专业成绩相同参考文化成绩录取;
②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中,原则上按专业志愿的先后,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专业成绩相同参考文化成绩录取;
③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我校第一、二志愿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中,专业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参考文化成绩,调剂相应的专业录取;
④对志愿调配专业的考生,学校可对考生进行相应专业调剂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单独考试要求
1、音乐表演专业独立招生,进校后原则上以主项成绩划分专业方向,按照声乐、钢琴与器乐(限钢琴、单簧管、萨克斯、二胡、小提琴)、音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2、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应在三个大类中选择一类填报并参加考试,主项和副项为必考内容,主项总分200分,副项总分100分;测试和加试项目由主考教师临时决定是否进行,成绩不记入总分,只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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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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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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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钢琴与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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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音乐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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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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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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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乐曲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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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舞蹈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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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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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练耳、舞蹈任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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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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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器乐、练耳、任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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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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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测试音阶、琶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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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测试舞蹈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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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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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乐器、舞蹈任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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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音乐类考生身高要求
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五、我校招收的艺术、体育专业均为非师范专业
六、艺术类山东、湖南限招收文科考生
七、举报、查询电话
举报电话:0813-5505821(学校纪委);查询电话:0813-5505999(招办电话)。已正式录取的考生信息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八、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中飞院),创建于1956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四川省共建高校。学院作为中国民航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主力高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全球民航职业飞行员培养规模最大、能力最强、水平最高,享誉国内、在世界民航有着较高影响力的高等学府。中国民航70%以上的飞行员、80%以上的机长毕业于此,被称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
学院本部位于成都平原腹地的四川省广汉市,毗邻成都市青白江区,校区地跨川、豫两省五市七个校区,占地面积19000余亩。学院在四川新津、广汉、绵阳、遂宁和河南洛阳建有5个飞行训练分院,在自贡、梧州、哈尔滨建有合作飞行训练基地,管理运行5个通用及运输航空机场,拥有奖状CJ1/M2(Cessna525)、新舟600(MA600)、西门诺尔 (Piper PA44-180)、赛斯纳172(Cessna172R/S)、西锐20(Cirrus SR20)、钻石42(DA42NG)、钻石20(DA20-C1)、阿古斯塔( AW109sp)、罗滨逊66(R0binson R66)、罗滨逊44(R0binson R44)等机型共计21种型号400余架初、中、高级教练机,以及空客、波音等40台全飞行模拟机、固定模拟机和练习器,各型航空发动机500多台。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条 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同分排序细则: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招飞简章》,我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二十三条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2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陕西省、重庆市、贵州省、河北省、吉林省和四川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四川省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普通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类(民航工会奖学金、民航报杯奖学金、大飞机·启航奖学金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