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54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24 | - |
| 高职排名 | 185 | 21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1 | 116974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8 | 49278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6 | 94702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9 | 50659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7 | 97416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女) | 专科提前批 | 465 | 72448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男) | 专科提前批 | 359 | 93586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29 | 95881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3 | 60557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女) | 专科提前批 | 502 | 24502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男) | 专科提前批 | 429 | 47721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84 | 60290 | 180 |
学校按照“育人为本、跨界融合、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和“以奋斗者为本的治校”,逐步形成“产教融合共同发展,大爱匠心协同育人”的办学特色和校园文化。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3个,省(市)重点示范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拥有一支包括“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在内的高水平双师型师资团队;2017年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特等奖3项。近五年,招生录取率98.45%,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6%以上、专业对口率80%以上、本省就业率86%、本市就业率70%。
1、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从专业考试成绩(指考生参加专业统考的成绩,下同)达到省专业统考专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专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美术类按考生综合分排序(考生综合分=考生文考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2.5×60%。),音乐类按考生专业统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航空服务专业(乘务方向)的福建省、江西省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组织的空乘专业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报考航空服务专业(乘务方向)的山东省、安徽省考生,需参加由我院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面试并取得合格证。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专科文考控制线并取得专业面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航天工业部“甲级优秀学校”◆新中国成立60年“重庆教育功勋著名高职院校”◆重庆市“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先进单位”◆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学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中央财政支持“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数控技术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酒店管理实训基地”※重庆市财政支持“会计电算化实训基地”※重庆市财政支持“园林工程技术实训基地”★重庆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重庆市“中职骨干教师(计算机类)培训基地”★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党政干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点”★重庆市“数控应用技术推广中心”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3—175cm;男生173—185cm;(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C字表)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有外语基础;(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6)、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犯罪史;(7)、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2、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空中乘务、学前教育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3、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考生须为202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所学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和降分。
第十九条 学院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的投档录取规则,接收进档考生。注:在内蒙古普通类专业录取中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若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相近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投档办法;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院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电子信息类(包含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原则执行。
报考我院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投档办法;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