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安财经大学 | 四川音乐学院 |
|---|---|---|
| 校友会(综合) | 346 | 418 |
| 武书连 | 530 | 45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65 | 4644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9 | 4994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53 | 53780 | 44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43 | 60059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4 | 6748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5 | 10374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5 | 12661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8 | 57479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3 | 80942 | 43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07 | 97250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0 | 10343 | 5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5 | 16353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2 | 102564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5 | 27273 | 474 |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11月30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塬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西安财经学院奖助贷学金设置情况
校内奖学金:特等每学年2500元/人(无比例限制),一等每学年1500元/人(2%),二等每学年1000元/人(10%),三等每学年500元/人(15%)。
校内单项奖学金:特等每学年500元/人,一等每学年300元/人,二等每学年200元/人,三等每学年100元/人。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入校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每年6000元/人。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特困每学年2500元/人,普困每学年1500元/人。
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以上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请咨询学工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9-81556066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武侯、新都、临空经济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500亩,设有24个教学部门、10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等艺术教育,在校生规模15000余人,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的办学理念,恪守“尚美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现在、弘扬传统、面向未来的办学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推进建设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艺术院校。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3.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 基层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 3 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 6000 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5.校内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