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修课程:1)船舶驾驶专业:计算机应用、航海学、航行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结构与设备等、海图作业、船舶定位、航线设计、测罗经差、航海仪器使用、货物积载与系固、基本安全、高级消防、精通急救、艇筏培训、雷达操作与模拟器(二证)、GMDSS培训等。2)轮机管理专业:轮机工程基础、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轮机维护与修理、电工学、船舶电气设备、船舶管理等话、电工与电站实习、机修与运转管理、金工工艺实习、基本安全、艇筏培训、高级消防、精通急救等。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干部船员,毕业后能适任三副、三管轮岗位。就业方向:远洋运输企业,海上石油运输企业,石油勘探船舶,航道疏浚船舶,救助打捞工程船舶,海运公司,海员劳务外派公司,船务公司等。

主要课程设置船舶驾驶专业:航海学、航海英语、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船舶结构与设备、航海仪器、雷达操作与应用、船舶值班与避碰、海洋气象与海洋学、船舶操纵与海上搜救、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管理、驾驶台资源管理(BRM)、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航线设计、轮机概论、水手工艺等专业课程和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岗位适任培训等课程。第1页共

26.船员高级消防专业培训通过船员高级消防专业培训,提高船员的消防技能,保障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满足STCW78/95公约中A-Ⅵ/3节关于高级消防培训的强制性低标准的要求。熟练地掌握控制船舶消防作业、消防队的组织和训练,检查和保养烟火探测和灭火系统及设备、调查和编写涉及火灾事故的知识及实际技能。通过考核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专项证书。

25.船员精通急救专业培训要求学生能学习和掌握人体结构及其功能;无菌操作;灭菌方法;急症的诊断,急救和护理方法,掌握判断病情轻重的方法,心脏、呼吸停止的急救方法。按STCW78/95公约第A-Ⅵ/4-1节的要求培训。通过考核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专项证书。

7.船员思想道德修养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道德与理想、船员职业特点及国内国际法律和遵纪守法教育,并通过自我修养的途径和方法,使学生成为一名符合国际公约国内法规要求又满足客户需要的海上专门人才。

28.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熟练的掌握保持船舶保安计划所设定的状态,识别安全风险和威胁,对船舶进行定期的保安检查,正确使用保安设备和系统。满足STCW78/95公约中A-Ⅵ/6节关于对所有海员与保安有关的培训和训练的强制性低标准的要求。通过考核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专项证书。

24.船员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专业培训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全面了解救生艇筏、救助艇基本内容、要求及其重要性,掌握在各种条件下救生艇筏、救助艇及其属具的操作技能。符合STCW78/95公约的要求。通过考核获得海事部门签发的专项证书。

1.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对海船船员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要求1995年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的《1978年海船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修正案(简称STCW78/95公约)对海船船员应具有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我国政府为履约也随之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基本

23.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掌握全面了解船舶基本安全的内容,满足STCW78/95公约中A-Ⅵ/1节关于基本安全训练的强制性低要求;熟练地掌握消防、求生、救生设备的操作,熟悉基本的应变部署内容,应急措施与协作的知识。要求及其重要性,掌握船舶基本安全的各项技能。

1、船舶驾驶(高级船员)培养掌握现代船船理论和实操技能、熟悉船舶经营管理,具备驾驶和管理远洋和沿海船舶的能力。职务分为:三副、二副、大副和船长。招聘职位:招收零基础学员进行三副培训。就业:学员与公司签订培养与就业协议,保障学员就业。

5、海洋船舶驾驶(“三副”干部船员)、海洋船舶轮机驾驶(“三管轮”干部船员)主修课程:1)船舶驾驶专业:计算机应用、航海学、航行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结构与设备等、海图作业、船舶定位、航线设计、测罗经差、航海仪器使用、货物积载与系固、基本安全、高级消防、精通急救、艇筏培训、雷达操作与模拟器(二证)、GMDSS培训等。2)轮机管理专业:轮机工程基础、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