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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材料化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09:19:38 解决时间:2022-08-08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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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材料化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录取分数为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4,最低位次是15339、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3,最低位次是17381、吉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4,最低位次是24885、吉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4,最低位次是24885、江苏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40,最低位次是58125、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2,最低位次是69936、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4,最低位次是78383、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7,最低位次是33952、福建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39,最低位次是55473、山东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3,最低位次是107785、河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7,最低位次是43166、河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2,最低位次是55962、湖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1,最低位次是37151、湖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3,最低位次是36006、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2,最低位次是22761、重庆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4,最低位次是42882、重庆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6,最低位次是46550、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8,最低位次是73104。
一、中南民族大学材料化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录取分数线
1.2018年材料化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材料化学内蒙古本科一批-52415339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内蒙古本科一批-51317381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吉林本科二批A段-49424885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吉林本科二批-49424885
理科材料化学江苏本科一批-34058125
综合材料化学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7269936
综合材料化学(民族)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6478383
理科材料化学安徽本科一批-55733952
理科材料化学福建本科二批-43955473
理科材料化学山东本科批-503107785
理科材料化学河南本科一批-55743166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河南本科一批-54255962
理科材料化学湖北本科一批-54137151
理科材料化学湖南本科一批-54336006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广西本科一批-54222761
理科材料化学重庆本科二批-51442882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重庆本科二批-50646550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班)四川本科一批-54873104
2.2017年材料化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内蒙古本科一批-49016969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内蒙古本科一批-47919221
理科材料化学吉林本科二批A段-45426976
理科材料化学江苏本科一批-33354787
综合材料化学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6166408
综合材料化学(民族班)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4879505
理科材料化学安徽本科一批-51940378
理科材料化学福建本科二批-38357091
理科材料化学山东本科批-445168973
理科材料化学河南本科一批-53141790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河南本科一批-51653804
理科材料化学湖北本科一批-50640278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湖南本科二批-48352209
理科材料化学广西本科一批-49720613
理科材料化学重庆本科二批-48341615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重庆本科二批-47843862
理科材料化学(民族)四川本科一批-52163378
二、材料化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介绍
材料类 材料化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中南民族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本专业主要开设材料化学、材料合成方法、材料分析测试、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高分子成型加工、纳米材料、催化材料等专业课程。本专业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为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材料化学、新能源材料和纳米材料等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材料化学的基本理论和材料加工的基本技能、研究方法和现代测试技术。本专业除开设化学方面基础课程外,学生毕业后能在材料的合成改性、加工成型、复合材料、特种涂料和绝缘材料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和产品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材料选用、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本科,学制四年,招理科生,毕业时若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即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三、中南民族大学
135
校友会(综合)
197
武书连
1676
US排名
2
软科(民族)
学校简介

中南民族大学是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湖北省、武汉市共建高校,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民族高校之一。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各项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

学校占地1550余亩,校舍面积100万余平米。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构成了教学、科研和生活的优美环境。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普通本科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各民族考生,在部分省份单列计划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学校对各省关于少数民族的全国性加分均予以承认,在分配专业(不含高水平运动队)时也使用其加分。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学费减免、无息借款、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救助基金、校友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基层就业代偿、服兵役代偿等为补充的“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2)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新生在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可以在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不能兼得。

(3)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以劳动获取一定的收入,以解决生活困难,磨砺意志。具体操作按《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4)学费减免:符合学校学费减免相关政策,经本人申请,家庭所在地政府证明,学校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给予减免学费。

(5)校内无息借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本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按规定给予无息借款。

(6)临时困难补助:本人或家庭因遭遇突发性事件等给生活带来临时性困难,在校生活难以为继者,可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上报后,学校视其困难程度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7)学生救助基金:身患重症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生救助基金,以缓解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8)社会资助:由社会爱心组织、团体和个人提供,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出资者的要求确定资助对象,原则上在特别困难学生中确定,品学兼优者优先。如上海慈慧基金会西部助学“春华秋实”助学金、“广发希望慈善基金”奖学金、宁夏慈善燕宝助学金、自强奖学金、夜郎奖学金等。

(9)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0)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同学,在校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一是学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二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三是毕业后被直接招收为士官的。



毕业生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以服务社会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为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搭建平台。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平均保持在90%以上。我校毕业生以勤恳的敬业态度、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动手能力,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毕业生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等地区就业创业、建功立业,到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企业就业人数逐年增加。毕业生考研、出国(境)深造率超过26%,逐年提升。

学校每年举办各类宣讲会、招聘会800余场,提供岗位数近30万个,重点单位进校招聘数量持续增加。学校深入开展校校、校企和校地就业合作,主动对接生源地人社、招才部门,发挥校友力量,积极开展校地就业合作;主动对接相关行业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校企就业合作;主动与复旦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高校深化校校就业合作,为促进和帮助学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就业搭建平台、提供机会。毕业生就业流向与国家的“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发展布局高度契合,主要集中在湖北省、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西部等地区,涉及电力、电信、民航、航运、金融、文化、教育等多个重点行业和电子信息、建筑、新能源、新材料、化工、科技等多个重点领域。



奖学金设置

一、奖助学金

(一)政府奖助学金

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3300元。

(二)校设奖学金

分为校长特别奖学金、吴泽霖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总额15万;

吴泽霖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8人,分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按照学生总人数的3%、7%、15%评选,奖励金额分别为1400元/人、1000元/人、600元/人;其中民族类专业评选比例略高,分别为5%、10%、20%。

学习进步奖学金按照学生总人数2%评选,奖励金额600元/人。

单项奖学金包括文体佳绩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3种,各类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金额500元/人。

(三)社会奖助学金

包括自强奖学金、夜郎奖助学金、93计科校友奖学金、法学院校友奖助学金、管理学院“高顿之星励志奖学金”等。

二、荣誉称号

(一)先进集体

包括先进班集体、优秀导生团队、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民族团结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奖励标准为1000元。

优秀导生团队: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团队的1/3,奖励标准为1000元。

(二)先进个人

包括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导生、优秀毕业生、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志愿者、最美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大学生创新标兵。

学生标兵:评选人数不超过10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标准为80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标准为500元/人。

优秀导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标准为500元/人。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5%。

大学生创新标兵:包括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的奖项;一般中文核心期刊等级以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根据奖项级别的不同,奖励金额从100-10000元不等。



  中专 2022-08-08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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